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可以提取另一方的住房公积金还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十九条: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