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面厂的废水需要检测什么参数

2025-03-23 05: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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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食品质量安全标志也就是QS标志,目前改为生产许可标志。
项目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QS)办理程序
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2号《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审查通则(2004版)》和各类食品《审查细则》
受理范围:国家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8类555种食品的生产提交的申请。
受理
条件要求:
(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二)、持下列材料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
3、原生产许可证证书及复印件三份(换证);
4、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图(应标明关键设备和参数);
5、质量管理制度一式二份;
6、标准文本复印件一式三份(执行标准的);
7、已获得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8、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审查
审查依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审查通则(2010版)》和《审查细则》
(一)审查安排
1、按《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核查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生产工艺、检测能力等必备生产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写出审查意见并进行产品抽样、封样;样品由申请送达指定产品检验进行发证检验,产品经检验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发证。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工作程序
1、审查组长接受审查通知后,对申请材料进行文审;
2、现场审查:
(1)审查组预备会议,对现场审查内容进行分工 ;
(2)首次会议,由相关人员、审查组成员参加,介绍基本情况,作出审查工作安排;
(3)按照分工,进行现场审查;
(4)审查组内部会议,讨论审查结果;
(5)末次会议,向受审通报审查结论,听取意见,作出审查结论。
3、现场审查合格的,进行抽样、封样;
4、审查组长要向受审了解审查区域的行业情况,填写《情况调查提纲》,连同审查材料一并报省局。
时限:接到审查通知后10日内
三、发证检验
依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10版)和《产品审查细则》。
按照《产品审查细则》进行检验。申请应在7日内将审查组封存的样品,连同抽样通知书一并送达指定的发证检验,检验接受样品后作好登记;检验人员要熟知相关食品《审查细则》,按《审查细则》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四、呈报
省局审查部对核查组长上报的申请、现场核查结果、不合格项改进情况、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汇总,上报省局领导签字。
五、发证
接到省局通知后,通知领取生产许可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