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与普通法律有如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区别:
(一)在规定的内容上与普通法律不同。普通法律作为部门法,调整的只是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而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它规定的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就明确宣布:“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
(二)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所具有的就不仅是一般的法律效力,而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的最高性表现在:(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2)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3)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了体现宪法的严肃性,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多数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立法的特别程序。
前言:无论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讲,还是从规定的内容上看,她都凌于它法之上
补充:
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1、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由宪法派生的;(2)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严格。(1)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而非普通立法机关。比如我国的宪法制定机关是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2)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比如我国宪法的修改要求全国人大全体代表2/3以上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仅需要全国人大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和核心。我国现行宪法序言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序言上述规定突出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A、我国的宪法是法律的一种形式,宪法不是政治纲领,它是由宪法规范、宪法原则以及一些非规范性的对社会制度基本事实的法律规定构成的一个有机统一的法律体系。作为法律的一种形式,宪法也具有其他法律形式的一般法律技术特征,当宪法中的条文规定的含义不清或者界限模糊时,也需要通过采取法律解释的手段来使宪法的规定含义明确,因此,宪法解释是我国法律解释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而不是可以对其随意加以解释的政治纲领。B、宪法是根本法,它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因此,宪法规定的内容一般较抽象、较概括,而宪法作为法律形式之一要正确地加以实施或者是适用,比起其他法律而言就更需要进行释义。 C、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就决定了作为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其条文释义的最终的正式的法律效力就必须同宪法条文本身一样具有权威性,而不能同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互相矛盾和发生冲突,否则,宪法解释的结果就不利于宪法的正确实施。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能力目标
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教学重点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是本节课的重点。
原因:一、在内容上我国宪法规定最根本的最主要的问题;二、在法律效力上,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三、是在指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