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否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

2024-12-20 20: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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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严格的说,税法上并没有禁止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之所以流传着禁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在金税系统中造成滞留,形成滞留票,也就是长期不认证抵扣的进项票,会引起税务机关的风险提示,会有被审查,并提交情况说明的风险而已。

当小规模纳税人正在变更一般纳税人时期,可能会要求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会选择企业被认证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再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有360天。

扩展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对第3条的详细解释(为了避免理解错误):第3条的意思是当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自己发生的销货和劳务行为时,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选择税务机关代开,并不是指的是一般纳税人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此条列并没有禁止一般纳税人开增税税专用发票给小规模纳税人。所以法律上是没有禁止的。

三、补充说明:

在最新的营改增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中,已经明确了部分符合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专用发票,不需要代开。

回答2: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称。用于销售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时所开具的发票。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