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后不可以再上诉了。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判决送达之时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当事人如果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二审后不能再上诉。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您好,我是四川律师(也是成都律师),如您对二审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四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首先单从程序上回答你的标题提问:二审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类似申请再审,或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抗诉。
其次,就案情而言,你们如果即没有合法理由又没不是与对方协商一致,单方面主张不卖房肯定是违约的,如果你不能证明你所说的事实或者理由不充分,法院判决你们赔违约金履行合同时合法合理。我自己的看法是,假设你所言事实成立,你们可以主张这个合同对方负有先履行义务,意思就是对方应该先把银行按揭款落实,但是银行证明这个单子不做了,对方没有先行履行完义务,致使合同无法按时履行,而银行按揭尾款对方的重要义务,关系到合同目的能否顺利实现,对方没有完成按揭的审批手续,属于《合同法》中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你们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但注意你们在知道解除事由后是否及时向对方主张解除 。另外你们决定不卖房是因为对方长时间不给提供银行审批手续,导致市场变化,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这种情势变更导致的不利后果,应该由不履行先负义务的对方承担,即你们主张解除合同。你们如果未在一审中提起类似主张进行反诉,在二审进行中另行提起诉讼是不行的,只能在二审中向审理案件的法院提起反诉或增加诉讼请求,二审法院才有可能进行处理,进行调解或让你们另行起诉。
第三,你们事后才知道买房的是中介公司的员工,有串通欺诈的嫌疑,如果能证明其中存在欺诈那么合同无效,你们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而且找到的证据属于新证据,符合再审条件,有很大希望再审。查找证据或其他诉讼活动都要有专业人士实际操作,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们从一开始就一直处于被动,因为很多关键地方没有抓紧时间主张权利,如果要申请再审或申诉或想在二审中争取一下,就委托一个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毕竟搜集证据或进行诉讼靠解答是不行的。至少要从法院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中看你们的主张为什么得不到支持。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亲。二审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不能再提起上诉。
如果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诉或者申请再审。
不然 你可以去寻找到律师 们去 请教一下问下, 如 法律咨询贴吧 中的 知名的 民事律师达人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