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软件如实记录出纳活动,出现赤字是不允许的,不能继续。如果没有进行严格的现金管理,是可以进行的。在总账系统中设定:总账--设置--选项,在凭证里面,赤字控制方式选择,“提示”,进行这样的设定,就可以录入这张凭证,只是软件显示的现金为贷方余额
应该是账务出错了,库存现金不允许出现贷方余额(或红字余额即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