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后,身份证失去法律效力,身份证是不能再接着使用的。
一般来说,公民当兵入伍或因为公民死亡、公民失踪超过一定年限才可以进行户口注销。
公民入伍可以凭入伍通知书注销户口,公民死亡的凭死亡证明来注销户口。
根据死亡原因由不同部门开具死亡证明,因病死亡的属于正常死亡,由县一级医疗单位开具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一式四联,分别是医院存根、火化证明、户口注销、死亡人员家属留存。
非正常死亡的有交通事故死亡,由交警部门开具死亡证明,他杀死亡的和因其他意外事故死亡的由县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开具死亡证明。公 民失踪超过一定年限的,由失踪人员家属或单位、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失踪人员死亡,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后,才可以注销户口。
扩展资料:
户口注销所需材料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
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户口注销
应根据当事人注销户口的类型而定: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8条、12条的规定,或者因双重户口而注销户口本的,对应的身份证是不能再使用的;
2、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迁移户口)、11条的规定而注销原籍的常住户口的,该身份证只要还在有效期限内,并且保存完好的,就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公民户口注销以后,该户口所办理的相关证件以及居民身份证是无法继续使用的,相关的身份证证件以及其他正规应该及时交回对应的部门进行销毁处理。
若公民是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期间,原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的情况下,其户籍资料是从原户籍所在地迁移到新的户口所在地,身份证是可以继续使用。
拓展资料
户籍
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登记户口的册籍:古时也称户版、丁籍、黄籍、籍帐。我国户籍制度建立于商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籍
公民户口注销以后,该户口所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就被视为无效证件无法使用。
建议公民及时办理新的户口并申请办理对应的身份证。
户口都注销了,你的身份证自然就不能用了,因为身份证是随身携带的户口薄,你的户口薄都没有了,你的身份证自然就成了“假证”,当然就不能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