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经济补偿费可以分期付款吗

2024-11-26 13: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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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无法一次性给予的可以按期付给孩子的抚养费用,费用金额按双方约定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回答2:

理论上讲是不可以的。因为民事诉讼案的赔偿款不会高于夫妻双方的现有资产的。但是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找双方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同意,法院是可以判分期付款的。若有一方不同意,那么就是限期归还了。

回答3:

如果你正在离,可以与对方协商。双方同意了,什么方式都可以。如果不同意,法院会酌情裁判。
如果你离完了,也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按判决执行。如果你不给,就要做好被拘留并且工资、银行存款被冻结强制划走的准备。如果你没现金,那你的财产会被拍卖。如果你什么都没有,那就硬挺着吧。

回答4:

没一次给付能力,但已经和对方达成分期给付的协议,每月按给付计划给就可以就,不过最好一次给完,不然月月讨要很麻烦

回答5:

如果没有补偿能力可以分期(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