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提出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能否要求赔偿抚养费

2024-11-24 06: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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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们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你们的“不符合收养条件”具体是怎样的?描述不清,我无法判断。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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