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疑似出轨,女方单方面要求离婚,男方不愿意,该怎么办?

2024-11-24 04: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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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因无直接证据能证明男方出轨,所以该证据难以被法庭采纳,况且,女方发现现女人头发等物证在法庭辩论时,也不能证明这些头发是在自己家中床上,男方完全可以(肯定会)不承认与女方拥抱接吻。男方不承认,女方只有接受不利的诉讼后果。但尽管如此,法院会支持女方诉讼的,只是不会将男方作为过错方而已,如果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第一次会判不离。待六个月后,女方可再次提起诉讼,一般会判离的,只是将男方作为过错方少分财产的的请求法庭难以支持。
以男方父亲名义买的房子,不属于双方任何一方财产。新购买房子,如果是在婚后购买,作为双方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也就是说女方能分到半套房子。
针对补充提问:女方发现的证物还包括一些用过的卫生纸和女性用品,这些所谓的“证据”证明力很弱,即使化验了,也无法证实这些“证据”发现的地点。在法庭辩论时,极可能被视为女方一面之词。所以如果女方执意要离,就按双方均无过错,感情破裂的方式离吧。

回答2:

第一,男方的行为尚未构成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过错”;即使男方当庭承认与其他女子有婚外性行为,也尚未构成“过错”(法定过错是指婚外同居)。如女方现在单方面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的话,则第一次起诉基本会和解或驳回。
第二,头发能够成为证物,但证据效力较弱,无法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即该证物不能证明对男方明显不利的事实,届时男方律师可以用一句话来否定该项证物的证据效力。
第三,财产方面,写明男方父母的房产属于男方父母,男方、女方均无产权;新购房产如果实在结婚登记后购买,则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男方没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该房产由男、女双方均分。如果在结婚登记前购买则属于女方财产。

第四,如女方执意要离婚,可以联系律师,制定诉讼计划,整个诉讼估计需要1.5--2年的时间,将耗费大量精力。

回答3:

  出轨不能作为双方感情破裂的条件,男方不愿意离婚,就好好协商,只要男方愿改过自新,就给一个机会,离婚并不是处理婚姻纠纷唯一的方式。

  一,男方的行为尚未构成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过错”;即使男方当庭承认与其他女子有婚外性行为,也尚未构成“过错”(法定过错是指婚外同居)。如女方现在单方面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的话,则第一次起诉基本会被法院要求和解或驳回。

  二,就算有所谓的证物,但是,如果证据效力较弱,无法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即该证物不能证明对男方明显不利的事实,届时男方律师可以用一句话来否定该项证物的证据效力。

  三,财产分割方面,写明男方父母的房产属于男方父母,男方、女方均无产权;新购房产如果实在结婚登记后购买,则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男方没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该房产由男、女双方均分。如果在结婚登记前购买则属于女方财产。

  女方执意要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经过两次以上的调解,基本上会判离,速个过程走下来,估计最快也要一年以上。

回答4:

(1)1.去法院起诉他。2.证据要收集男方出轨的照片和男方出轨的对象的一些资料。3.法院会支持女方诉讼,因为婚姻法支持男女结婚自由。4.法院会先调解,如果不成再判你们离婚 (2)两处房子只能分到新房子的一半,现在两人住房为男方父亲你没权分啊

回答5:

按照法律规定,“感情破裂”与否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认定了感情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否则就不应判决离婚,作为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依据其中一条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因此你所掌握的情况在法庭上是不足以认定“感情破裂”,因此是很难判决离婚的。
另外,两人住房为男方父亲的名字,在法律上属于他父亲的财产,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新购买的一套住房为女方名字。但如果该房子是婚后购买的,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进行分割,同时对购买该房子的债务各人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