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是五年合同,现在要辞职怎么办?

2024-12-27 23: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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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补充协议如果工会同意,就是有效的。如果劳动局作过见证,会有记录的,你可以去查询一下。
2、公司不能让劳动者交付押金等财产担保,也不能扣留劳动者的证件,更不能以任何借口克扣工资。所以,那些被押着的证件和第一个月的工资公司需要无条件返还支付给你,并且可以要求劳动局责令就其拖欠工资的金额加付50%~100%的赔偿金。
3、公司没有把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的,由劳动局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到期不续签自动终止,公司不能阻止你离职,你可以到时候走人,公司不反还证件、支付第一个月工资的,按照上述方法处理。
5、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到法院起诉。

回答2: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扣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如无证据,可以做一份电话录音。

回答3:

补充协议合法有效。

回答4:

补充协议是否已通过工会同意,如确有效力,就应当返还。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或由律师代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