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的变动 应当计入

2024-12-23 10: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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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易性金资持有目的为短期内交易,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即归于利得或损失。
可供出售持有期限相对较长,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正常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若出现减值迹象的,应计提减值准备,并将之前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出。
持有至到期顾名思义,要持有至到期,比如国债。按成本计量,期末用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计算投资收益,并根据票面利率确认应收利息,据此计算期末摊余成本。

回答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该是
零,
因为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分录如下:
⑴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20
贷:银行存款
1020
⑵1050-1020=30(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
注意:由于直接计入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