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下面的文字中总结出答案: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出自诸葛亮54岁时写给他8岁儿子诸葛瞻的《诫子书》。这既是诸葛亮一生经历的总结,更是对他儿子的要求。在这里诸葛亮用的是“双重否定”的句式,以强烈而委婉的语气表现了他对儿子的教诲与无限的期望。用现代话来说:“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轻淡就不会有明确的志向,不能平静安详全神贯注的学习,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目标”。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诸葛亮运用了《逻辑学》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来强调他要表达的“淡泊以明志,宁静而志远”。这是一句富含哲理的话。这同“要想取之,必先与之”,“欲达目的,需先迂回曲折”的道理一样,现在的“淡泊”、“宁静”求清净,不想有什么作为,而是要通过学习“明志”,树立远大的志向,待时机成熟就可以“致远”,轰轰烈烈干一番事业。
“淡泊”是一种古老的道家思想,《老子》就曾说“恬淡为上,胜而不美”。后世一直继承赞赏这种“心神恬适”的意境,如白居易在《问秋光》一诗中,“身心转恬泰,烟景弥淡泊”。他反映了作者心无杂念,凝神安适,不限于眼前得失的那种长远而宽阔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