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肯定没有权利的.
民法规定公民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
身体权是指保持人身体的完整性的权利.如头发,指甲的完整性不受他人的侵害.
头发是人身体的一部分,学校强行让学生剪头发的行为是触犯了民法关于公民身体权的。所以学校是没有权利的!如果学校拿出一些地方规定也是没用的,也是违反法律适用原则。民法是我国民法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通过的,一切关于民法方面的以后规定都不得与本法冲突。更不用说地方法律了!
没权利的!
因为头发是学生的“私有财产”嘛,再说又不是劳教所,警校……
广州有间中学,学生头发不规范,就不给进校门。结果,引发N多学生“逃学”
学校只有权力要求学生的行为规范,还没有强加于人的权利嘛
如果不是军事院校,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但如果学校大部分的人都按照学校的规定理了平头,那不理平头的就会成为批斗的对象了。
当然你不理平头学校也不会因为这样的事开除你,也不会强迫你去理,但他们会采取其他相关的措施。结果反而会对你不利。
很自然了,没权利,但学生守则上有相关说明不许男学生留长发。这是肯定的。但绝对不是非得弄成平头(军校除外)
把分找个合适的给了好了。
没有权力强迫学生剪头发,但学校的学生守则中有规定学生不能留什么头发!例如:男生留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