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固定资产在什么前提下可以使用重置成本?如何使用该方法进行评估?

2024-11-25 10: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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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置成本法

  重置价值是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该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运用这一方法评估固定资产价值时,应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市场价格或重置成本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其基本的计算公式可以表达为: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例:某企业对一台车床评估,1994年5月购进,评估基准日2004年5月,该车床正常使用下,每天使用8小时,但在过去10年中,实际平均每天工作7.5小时,经测定,尚可使用5年,经调查,重新购置该车床要5万元,年产量5000件,被评估车床年产量为4000件,其计算如下:

  该车床重置成本=5000×4000/5000=4000(元)

  资产利用率=〔10×360×7.5/10×360×8×〕100%=93.75%

  由此可确定其实际已使用年限为9.4年

  则成新率=5/(5+9.4)×100%=34.72%

  该车床评估值=40000×34.72%=13888(元)

  四、账面净值法

  账面净值法是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余额来计价,评估基础是资产是账面净值,这种评估方法,简单易行。但是,由于历史成本及原值的局限性,会造成所估固定资产的价值严重背离该机器设备实际拥有的价值。账面净值法一般仅适用于投产不久的新企业的固定资产的评估,以及资产新旧程度基本相同的国营企业之间的联合及相互投资折股等情况下的资产评估,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固定资产现时评估价格=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额×已使用年限

  例:某企业将一汽轮发电机组折资入股,该汽轮发电机组由汽轮机、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该轮机购置价为50万元,发电机为65800元,附属设备为31500元,另外运杂费为25000元,安装调试费为3000元,该机组预计使用年限为25年,现已使用20年,代入上述公式得:

  机组原价=500000+65800+31500+25000+3000=625300(元)

  应计折旧额=625300/25×20=500240(元)

  机组的评估值=625300-500240=1250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