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
概述
民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民族”一词使用非常广泛。但不同场合,其所表达的含义也有所不同。一种是广义的,泛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历史阶段的各种共同体,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近代民族、现代民族、土著民族等,甚至氏族、部落也可以包括在内。或用以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各民族,如中华民族、阿拉伯民族等。另一种是狭义的民族,指资产阶级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即指各个具体的民族共同体。如英吉利人、德意志人、法兰西人、汉族、蒙古族、满族、回族、铅慧渗藏族等。
民族属于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历史范畴,不是在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当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才产生的。同样,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一定的历史时期,民族就会消亡。民族形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民族语言、民族心理、民族精神、民族经济和生活,即民族文化、民族特征形成的过程。民族形成之后,各民族在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过程中,共同性必然越来越多,差异性越来越小,民族同化、民族融合的因素也就逐渐增加,最终达到民族差别的消失,即民族融合的实现,人类又恢复到无民族差别的状态。但这不是恢复到史前史期那种无民族差别的状态,而是在高级形态上的恢复和发展。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数千年来,曾有许多民族活跃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舞台上。经过长期的分化、融合和发展变化,最终形成今天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并存的局面。
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和民族问题,无论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民族独立、民族解放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和平时期,始终把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把尊重、团结和帮助各族人民共同发展繁荣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碧吵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创立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了一个空前的、各民族平等、团结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改革政策、少数民族人口政策、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建设政策、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等。
为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立了民族事务委员会等主管民族事务的工作部门。在民族聚居区建立了3级150多个民族自治地方。在北京等地建立了民族出版社、《中国民族》杂志社、《民族画报》社等多家民族类新闻出版和宣传机构,出版了大量的优秀图书和报刊杂志。在北京等地建立了13所民族学院和众多的民族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建设人才,涌现出大量科研成果。
从世界范围来看,作为一个多民族大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最科学和完善的,中国的民族问题是处理得最好的。56个民族间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是最稳定和牢固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的未来将更加辉煌、灿烂!
民族概述
【民族】
人们在历史上经过长期槐脊发展而形成的稳定共同体。中国古代无此词,只用“族、族类”等形式来表达相同或相似的含义。西方印欧语系各种文字的“民族”一词,多源于希腊文ethnos,意即依靠历史、语言或种族的联系而被视作整体的人群。日本明治维新以后,借用汉语文的“民”、“族”两字翻译西方语言中的Nation一词,并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传入中国,随着中国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的兴起而被普遍使用。民族有广、狭两义。广义的或泛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历史阶段的各种共同体(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近代民族、现代民族等),或作为一个区域内所有民族的统称(如美洲民族、非洲民族、阿拉伯民族等),或作为多民族国家内所有民族的总称(如中华民族)。狭义的专指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斯大林于1913年给民族下的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目前,全世界约有大小民族2千多个,其中中国有56个,包括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
在中国,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民族的统称,即人口数量上占少数的民族。具体包括已识别的蒙古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回族、东乡族、土族、撒拉族、保安族、裕固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羌族、彝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基诺族、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壮族、瑶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土家族、黎族、畲族、高山族55个少数民族及一些未识别的民族。总人口约912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8%(1990年人口普查数字)。
【中华民族】
中国各民族的总称。“中华”一词,与“中国”、“华夏”相通,兼有族名、国名等多重含义。历史上曾专指汉族,至近代,用以指称包括历史上居住于当时中国境内的一切民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民族识别,中华民族包括汉族和蒙古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回族、东乡族、土族、撒拉族、保安族、裕固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羌族、彝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基诺族、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壮族、瑶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土家族、黎族、畲族、高山族等55个少数民族。共有11.3亿人,其中汉族人口最多,有10.4亿人,占总人口的92%。少数民族9120万人,仅占总人口的8%。从分布来看,汉族聚居中原,遍布全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边疆地区。56个民族和睦相处,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
【古代民族】
指历史上存在过的而现在已经不存在了的民族,或将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包括原始社会的民族、奴隶社会的民族和封建社会的民族,统称为古代民族。“古代民族”的提法是相对于“现代民族”而言的,通常是按照古代史和现代史的分期来划分的。
【民族文化】
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带有该民族特点、反映该民族历史和社会生活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通常是指精神文化方面,主要包括语言、文学、科学、艺术、哲学、宗教、风俗、节日等。当民族共同体在人类历史上形成并区别于其它各种人们共同体的类型以来,文化总是表现为各不相同的乃至千差万别的民族文化。任何文化与文化创造都是以民族与民族社会为根基的,没有民族社会生活的沃土,文化便无由生根。文化使民族与民族社会得以形成,为它提供最广泛的物质和精神以及其它方面的基础,并以其整体的内部结构和完整的外部面貌执行民族区分功能。在民族文化的内部结构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背景,阶段、阶层、等级、各种利益集团以及语言、宗教等等,都可能导致文化的存在与发展,但只要一个民族或民族社会仍然存在,它就总会具有某种共同的民族文化。
【民族形成】
亦称“民族起源”。指民族在人类历史上产生的时间及其在产生前的发展过程,亦可指某个具体民族的起源与形成过程。民族并不是一有人类就有的,而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人类最早的社会集团是原始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的需要,才结成稳定的集体——氏族。当时,最现实、最方便的纽带是血缘关系。几个亲属氏族又结合成部落。二次社会大分工破坏了氏族部落内部的血缘关系,在更大规模上以地缘关系结合成规模更大的共同体——民族。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这是民族形成的一般规律。关于民族的形成时间,由于国内外学者对“民族”一词涵义理解的不同,主要有4种不同的意见:①原始社会形成说。认为民族形成于原始社会。②奴隶社会形成说。认为民族形成于奴隶社会,或比奴隶社会稍早的军事民主制时期。③封建社会形成说。认为民族形成于封建社会。④资本主义社会形成说。认为民族形成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在此以前不存在民族。
【民族特征】
①指构成一个民族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这4个基本特征。每一个基本特征都具有特定的内容,他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和民族自身形成发展中的原因,各种特征具体在每个民族中的表现程度是不同的。②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艺术、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特点。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环境和生活条件的改变而不断变化。
【民族经济】
特指从民族角度出发或带有某种民族特点的经济。从它的内涵来说,具有民族与经济两重因素。它并非是民族与经济两种现象或概念的拼合与相加,它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是在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概念。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经济联系与经济生活。因此,任何一种民族经济必然具有与本民族自身相联系的某些特点。在中国,过去一般多指少数民族经济。历史上,由于国内外统治阶级的压迫剥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的经济十分落后。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一直把大力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作为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今,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面貌、人民生活水平已发生了巨大变化。
【民族同化】
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因受另一民族影响而丧失了本民族的特征,接受其他民族的特征,变成其他民族的一部分的社会现象和社会过程。根据民族同化的原因、手段、过程、性质,分为强迫同化和自然同化两种类型。强迫同化,是指丧失本民族的特征,接受其他民族文化和特征的变化过程,是用强制手段,即凭借暴力和特权来实现的社会现象。自然同化,是指各民族在长期交往和相处中,互相影响,如生产劳动、生活方式、文化习俗、审美意识等等都极其自然的发生变化,甚至改变了本民族的特征,在自愿选择、自然适应的过程中变成了另一个民族的现象。
【民族融合】
①指世界上一切民族的民族特征,在经过长期的共同性增长的基础上融为一体,民族差别得以最终消失。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民族融合是一个长期的、自然的、缓慢的历史过程,并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②指比较落后的民族(或其一部分)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经济文化交流中,因受先进民族影响而逐渐丧失本民族特征,与先进民族融为一体的社会现象,即“自然同化”的现象。
【民族精神】
指民族性格中的正面和优秀部分,或民族道德与民族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基本内涵有两个层面,一是相对于民族和民族社会的物质实质存在而言,指称民族精神存在。民族精神存在包括它现存的精神面貌,主要表现在人类心理的不同层面及其积淀之上,因此,它与民族心理的涵义是相互沟通的。二是民族精神的狭义使用,特指以既定民族和民族社会为背景的民族性格和民族文化中正面和富于肯定性价值的部分,它是对民族文化之优秀遗产的心理继承,是民族和民族社会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并具体地内涵在民族社会与民族文化历史的发展过程之中。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具有某种核心价值,成为某种向心力的源泉。
【民族差别】
指各民族之间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以及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民族差异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随着民族和民族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在短期内消失,只要有民族存在,民族差别也必然存在。
【民族关系】
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相互关系的总和。是一个具有社会学与政治学含义的广泛概念。在复杂的社会机体中,各种社会关系(阶级关系、民族关系及其它各社会集团之间的各种物质的、政治的、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等等)是相互交错、互相制约的。一般地讲,由于社会制度和所实行的政策不同,民族关系也随之具有不同的本质和内容。从历史发展看,民族关系的发展表现出两种不同的趋势:①在私有制和阶级社会条件下,由于剥削阶级中的反动统治集团为了维护他们的反动统治,总是挑起民族纠纷,唆使各民族互相残杀,以实行其民族压迫剥削政策,这就造成了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不平等、不团结的关系;②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消灭了剥削阶级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铲除了产生民族压迫的物质基础,民族间的关系基本上变为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各民族在党的领导下,已经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了团结、平等、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民族问题】
民族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主要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它是多民族国家中,或在不同国家之间关系中经常遇到的社会问题,是在民族的活动、交往联系中发生的问题。只要民族存在,就会有族际社会,也就必然产生民族问题。因为民族特点本身在使人们区分为不同民族群体的同时便包涵着形成民族问题的内部机制,民族特点导致民族差异,民族与民族差异的存在产生出不同的民族问题。而且,民族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存在,民族差异的持久性也将使民族问题长期存在。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与时代背景下,民族问题的表现形态和内容不尽相同而已。如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民族剥削、民族奴役、民族纠纷和民族斗争是阶级社会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在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消灭了剥削阶级和生产资料私有制,铲除了民族压迫的根源,实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仍然存在,并成为其他民族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民族聚居区】
针对民族杂居、散居而言的,指同一民族比较集中居住的区域,可以理解为民族共同地域,是构成民族的基本特征之一。历史上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赖以生存、繁衍和发展的生态环境——聚居区,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族间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在一个民族聚居区里还杂居、散居或聚居着其他民族,从而形成我国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现在的民族自治地方就是在民族聚居区的基础上建立的。
【民族自治地方】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据1990年统计,我国已建立了154个民族自治地方,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基本形式有三种:①以一个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西藏自治区、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②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双江拉祜族布朗族佤族傣族自治县;③以一个较大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其中包括级别不同的若干较小规模的其它民族聚居区而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又包括有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等。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民族自治地方,都有一定数量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这是历史发展形成的,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民族自治地方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4.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画报》】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的综合性刊物。1955年2月创刊,双月刊,每期24面。1957年改为月刊,篇幅逐渐增到现在的44面。1960年7月~12月和1966年10月~1973年12月两度停刊,1974年1月复刊。除向国内发行外,还向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现有汉、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和朝鲜等六种民族文字的版本。采用以照片为主、文字为辅的形式,着重介绍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领域的成就及新人、新事、新风尚,介绍各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各民族地区的风光、建筑、名胜古迹等。从而促进了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和文化交流。
【民族学院】
中国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高等院校。第一所民族学院“延安民族学院”于1941年在延安建立。建国后,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关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精神和1950年政务院第六十次政务会议《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的规定,先后成立了西北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学院(1993年11月30日更名《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云南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学院、广西民族学院、广东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西藏民族学院、东北民族学院(现称大连民族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干部管理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民族学院坚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方针,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员。主要进行民族问题、民族经济、民族历史、民族艺术、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文学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除设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各系科外,还设有干部培训部、预科班等。几十年来,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民族研究所】
中国关于民族问题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地区各省区社会科学院或民委、各民族学院等部门或机构均有设置。其研究范围包括马列宁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中国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少数民族所处的三种社会形态;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各民族的关系;世界民族问题等。民族研究所的研究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为研究和解决民族问题,为加强各民族间的团结,促进中国各民族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民族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下的,出版少数民族读物的综合性出版机构。1953年1月15日在北京成立。其主要任务包括:用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少数民族文字翻译、出版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及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出版各种政治理论、科学教育、少数民族经济、历史、文学、艺术、医疗卫生、文化遗产、工具书等方面的书籍。现在,一些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自治区也相继成立了各种规模的民族出版社,其主要任务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出版各类图书.
民族就是一个大家庭.就如我们的家悉拦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郑段,不是吗?正因为每个人有自己的看法才喊陆誉形成了民族.
1 民族的定义与起源
1.民族的定义:在汉语中,“民族一词出现得比较晚。在古籍中,对于不同文化特征的人经常使用“族”。本世纪初,梁启超把瑞士-德国的政治学家、法学家J.K.布伦奇利的民族概念介绍到中国来,然后才被广泛接受。
根据布伦奇利的概念,民族包括有8种特质:①其始也同居一地;②其始也同一血统;③同其肢体形状;④同其语言;⑤同其文字;⑥同其宗教;⑦同其风俗;⑧同其生计。目前,我国民族学者吸取各方面学者的见解,接受并公认的民族的定义为下:“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根据以上的解说,其定义有三方面的特点:
第一,指出民族是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即民族是一种社会现象,其发展有个过程,达到或符合这几个“共同”才能称之为民族。
第二,把民族的基本特征概括为: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心理素质。在四个“共同”中,尽管语言列为第一个共同条件,但是,共同的地域应是首要条件。因为只有共同地域条件下,才有可能逐步形成其他三个“共同”,否则,是不可能的。当然,这里“地域”指的是民族的分布是连续的,没有被分割的分布区,而不是指具有某种特征的区域。例如,我国的汉族,在大陆上,从东北到广东,跨过好几个气候带,包含好多个各具特色自然区、经济区、文化区。不过,也有的民族,由于人数少,所分布的地区比较小,只限定于某种特征的区域。南非的布须曼人就属于这类。其人数约十多万,分布限于博茨瓦纳和纳米比亚相邻的北部,是一片干旱的沙漠灌丛地区。目前,世界上的民族的分布区大都属于共同地域,但由历史或移民原因而出现破碎的分布区,甚至离开其起源地区。例如世界有名的经常四处漂泊的吉卜赛人,1975年统计有 900万,约 2/3分布在东欧,其余散居世界各地。据研究,其祖先于公元前2至公元前3世纪生活于印度中部,为多姆族。后来逐渐向西北方向移动,在印度动乱情况下,就流亡他乡,过着漂泊无依的生活,形成目前极端分散情况。尽管分散,但仍保留着原来习俗。
共同语言,这是一个民族的重要特征。由于一个群体生活在一起,共同生活必然相互交往,语言是交换思想意识最基本的工具。而且共同语言一旦形成,就会通过家庭和社会,从孩童阶段呀呀习语时就传递下去。但是,一个民族在特殊情况下,亦会有不同的语言和方言。例如犹太人,原操希伯来语。其原居住地位于巴勒斯坦。由于公元2世纪时,反对罗马人统治举行起义失败被驱赶出巴勒斯坦,流散于欧洲及世界各地。当其居住于世界各地时,尽管宗教仪式中仍使用希伯来语,但日常生活逐渐使用当地语言。在二战后,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以色列国时,从世界各地返回的犹太人,分别操不同语言。
一个民族也有因语言的分化及其他原因而分为两个民族。例如,南斯拉夫的塞尔维亚人与克罗地亚人,原来都属于7世纪时从德国东部易北河地区南迁巴尔干半岛的斯拉夫人南支。后来,由于政治、历史等原因逐渐分化,西部居民用的语言形成克罗地亚语,东部居民用的语言成为塞尔维亚语。由于语言的分化,加上一些其他原因,遂使原属一个民族分成两个民族。
共同经济生活是指民族内部的经济联系。在民族的共同地域内,各地区的经济的发展水平、生产特点不尽相同。为了互通有无,满足整体的需求,必然形成各地区间的相互依存,使其成为一个整体的经济联系。在这里往往山咐搏有一个经济的核心地区,它大多也是该民族的起源地或中心。有了这个经济核心区,才便于各方的经济联系,促使经济进一步发展。在历史上,这个经济核心区由于经济发达,人口集中,就会逐渐发展成为该民族的领导机构所在地。逗祥该地的经济力量对领导机构提供支持,反过来也进一步加强其经济的核心作用。今天,每个民族在其共同地域之内的核心区总有一个政治地位相称的城市,有的是首都,有的是自治机构,有的是某一级政府……。总之,它必然是某种能满足该民族经济生活联系中心作用的城市。
共同的心理素质是指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并表现在民族文化特征上的心理状态。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通过该民族的简晌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特点表现出来,例如建筑的艺术和风格,住宅的安排和使用,语言、文字、音乐、舞蹈、戏曲、饮食、服饰的特点,以及社会风尚、节日和民族传统等既是民族的心理状态,也是民族的性格、情操和风尚。总之,这些不能脱离民族文化而存在。民族内的任何一个人,受其历史与文化的影响,习惯于本民族的习俗与生活方式,并关切本民族存在与发展。这种共同的心理素质特别是当受到其他民族的压迫、歧视与各种不平等对待,以及关系到本民族的生死存亡时,它会爆发出一种伟大的力量。上述的犹太民族与吉卜赛民族,他们失去了共同地域,在分散活动也无法保持其共同语言与经济生活时,却依靠共同心理素质中的宗教与风俗习惯,继续顽强的存在下去。犹太人还终于返回家园,建立以色列。
第三,强调民族的稳定性。民族虽然是历史形成的,但它是经过长期历史形成的。在共同地域中,共同的经济联系下,语言和心理素质是很难改变的。即使采取强迫措施,在逆反心理作用下往往毫无作用。例如日本人在统治朝鲜的几十年中,强迫朝鲜人学日语、说日语,但并未奏效。二战中,日本战败,后退出朝鲜,日语也退出朝鲜。由此可见,民族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特别是心理素质属于上层建筑,更富于持续性和稳定性。
2.民族的起源:民族与国家的起源有些相似,但也有些不同。前者着重强调群体内的人的关系,后者则偏重于其组织形式。当然,这两者又不是可以截然分开、毫无关系,而是随着人类的社会发展而发展,彼此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民族的产生和形成的一般规律是由氏族、部落,经过部落联盟发展而成为民族。在人类的初期,人们赤手空拳,过着狩猎与采集的生活。特别是人类与很多动物相比,无论就力量来说,还是就奔跑与攻击来说,都不如动物。为了获取动物与防止动物的攻击,人类只有借助于群体与工具。而使人们能联成一个不大的适合原始生活状态的群体,主要是该群体的血缘关系。这个群体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大虽然集体力量大,但其所需生活空间也要大,太大反而不利于活动与效益;小虽然活动灵活,但太小,集体协作功能发挥不起来,在获得食物中,反而招致动物攻击。
当人类的不断繁衍,人口增加,群体内人口的数量超过其集体规模而产生负效应时,就会分化为另外一个群体。如此分下去就出现血缘相近的许多群体,它们大体在一个地域中生活,就形成了血缘关系为联系的民族。另一方面,群体内的婚姻关系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原来是群体或氏族内部的族内婚,后来,发展成为旅外婚。由于当时人口密度低,群体少,为了稳定这种族外婚,就使不同血缘关系的氏族部落建立比较稳定的关系,即姻缘关系。
另外,随着农牧业发展,物质财富有了剩余,私有观念与私有制开始出现。各部落间为着扩大牧场、农田和掠夺劳动力作奴隶,以及为保护本部落的牧场、农田与人员安全必然发生争斗。为了各部落的自身利益,往往联合血缘与姻缘关系的部落形成部落联盟与其敌手进行抗争。在抗争的过程中,通过胜负,把对手驱走、征服或吞并、消灭。为了生产上的方便及防守的需要,部落与部落联盟总是以其所在的地理单元为所控制的空间范围。这样,血缘关系作为原始社会与组织的纽带而逐渐让位于地缘关系。但是在地缘范围内,总是以某个或几个血缘氏族部落,由于其人数众多、经济优越、战斗力强等原因,成为该部落联盟的核心,并居于领导地位。
在这个比较完整的地域内,经济上生产的产品相互交换、相互补充,自然会形成一个经济生活共同体。经济生活及其活动的相互交往,使其语言上相互沟通、互相交流,彼此相互吸收其方言与词汇,逐渐融合,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新的共同语言。在经济的影响下,思想意识通过彼此交流,特别是部落联盟的组织及主体的部落宗教信仰、礼仪形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影响,经过较长时期,遂出现思想意识、文化形态、心理素质方面的共同体。由于这几方面的发展,一个在地域、语言、经济和心理素质方面稳定的共同体就出现了。民族也就因此而形成。可见,民族的形成也是血缘向地缘转化,在此过程中,部落和部落联盟的组织形式既是其不同发展阶段的反映,也是其发展阶段的巩固,并促使其向更高阶段发展。
民族在原始社会经过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到原始社会末期而形成。但是,民族也和任何社会历史现象一样,亦随着时间的历程而变化。由于战争、迁移、自然灾害、民族间的通婚、杂居及文化融合等原因,一些旧的民族逐渐或突然消失了。一些新的民族又不断产生和发展起来。这种由于民族之间各种关系而产生的新的民族,其过程与由部落而发展起来的民族过程不同。它是在社会发展的更高水平上,由原来的古老民族经过同化、分化与重新融合而形成的。这是民族形成的另一过程。
该过程形成和发展新的形式大体有两种:
第一种,由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同化过程。同化过程大多是由于一个民族因其人口数量多、或因其文化相对比较发达、或因利用政治与军事力量使人数少,或文化相对比较落后的民族,通过自然的或强制手段而同化于其中。例如,我国的汉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就同化了很多少数民族。它在南北朝时,北方就有很多民族混居在一起,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以及战争等手段而同化到汉族中去。汉族也由于吸收了这些少数民族而获得新的血液,取得新的发展。因此,汉族绝不是一个“纯”的民族,现代的汉族与过去的汉族必然存在着差异。不仅中国汉族如此,世界上大多数人数众多的民族莫不多如此。
第二种,是由几个民族中分化出来的一些成员,在新的历史与环境下,经过融合而形成新的民族。这一形式与前一形式的不同在于前一形式是一个民族消失了,而另一民族则壮大起来。而此一形式,则是几个民族都发生变化,部分或大部改变其民族特点的同时形成新的民族。例如在拉丁美洲,原来的西班牙的殖民地,它一方面吸收当地文化,又与以后大量来自欧洲的各民族的移民混合,相互融合,从而形成新的民族。
3.民族类型:从原始社会末期出现民族后,经历过较长时期,民族除去接受新的成员与重新融合外,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也具有彼此某些共同的阶段特点。由此可以分出不同类型民族:原始民族、古代民族和现代民族。
原始民族,是指国家形成以前的民族。因此,原始民族是处于萌芽状态或者形成过程中的民族,通常还保留着部落基础,经济生活残留着原始痕迹,其内部存在着阶级分化,但阶级尚未完全形成。
古代民族,是在原始民族基础上,借国家权力作用而形成的一种较发育的民族。古代民族以其经济社会制度不同,又可分为奴隶制民族和封建制民族。在奴隶制民族中已不存在原始民族那种族内平等或比较平等的关系。奴隶主对奴隶的残酷剥削和统治,以及奴隶对奴隶主的反抗和暴动是主要矛盾。民族的经济、语言和心理素质都在发展,民族的自我意识还比较弱。在封建制民族中,封建制度已取代奴隶制。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在缩小,经济的联系与水平都有所发展,从而推动共同语言、共同心理素质的加强,特别是民族整体的自我意识有很大提高。
现代民族,是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而产生的。由于民族意识的加强,使得原来由于自然、历史、经济等原因而分割开的民族要求统一成为一个国家。一些由于封建制度而造成的内部比较松散的民族,也在民族意识的推动下建立集中统一的资产阶级民族国家。被压迫而受别的民族所统治的民族往往通过各种形式取得自治或建立独立的国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着资本家和工人,存在着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及剥削的资本主义制度。工人虽然争取一些政治和经济权利,但是,是有限度的。在一些受到国内外的资产阶级严重压制和剥削的国家,改变资本主义或其他剥削制度,实行不同形式的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目的在于所有人民不分民族都具有平等权利,并通过发展经济逐步解决其内部各阶层、各地区间的经济收入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走共同富裕道路,建立新型的民族内部与民族间的关系。
总之,从民族起源和类型来看,民族依时代发展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在古代民族和现代民族中,由于制度的不同,各自包括两种。即古代民族包括奴隶制民族和封建制民族;现代民族中,有资本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原始民族由于在原始社会受血缘、地缘影响而形成,是在国家出现以前,故称为“自然民族”。而古代民族和现代民族则是在国家出现以后形成的。国家在其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和影响,所以称这两类的民族为“国家民族”。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分类虽然按时间发展阶段与内部制度为依据来进行划分。但是,各民族由于其发展进程和种种原因而存在差异,所以,在目前,有些地区内并存着不同时代、不同制度的民族。例如,在巴西热带雨林的亚马孙河深处,不仅存在着原始民族,甚至还存在着部落社会。以我国解放前为例,在我国后来所确定的各少数民族中,基本上仍然是原始民族的有:佤族、僳僳族、景颇族、怒族、独龙族、布朗族、崩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等;属于古代民族而实行奴隶制的有彝族,实行封建制的有蒙族、藏族、傣族、苗族和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