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公司怎么利用新劳动法追究员工责任?

2024-12-21 23: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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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 过错赔偿】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第三条规定:关于企业对因内部承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可否扣发工资问题。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七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回答2:

可以,不过如果员工对损失不予认可,双方发生纠纷的话,公司必须承担员工过失的举证责任。这种举证一般难度很大。

回答3:

如果单位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且向劳动者进行过公示,是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劳动者进行处罚的。扣罚工资的,没有扣罚的比例不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回答4:

公司是可以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