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劳动合同中的录用条件怎么填

2010劳动合同中的录用条件怎么填
2024-12-04 03: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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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在实践中,企业经常用的就是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规定的,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需要注意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劳动者的法律规定。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举证责任在于单位,即用人单位应当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其中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就是招聘广告或是劳动合同中关于录用条件的约定。因此在招聘广告或劳动合同中,单位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录用条件,注意将此广告存档备查,并保留刊登的原件。这样,一旦在试用期解雇员工而产生纠纷时,就可使单位处于主动地位,防止出现举证不能而败诉的风险。

回答2:

就是招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