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嫁出去后户口没有迁出原户口所在地,为什么不分给土地.

2024-12-12 20: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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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相关法律《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关于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迁移问题,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有关结婚后夫妻双方户口必须落在一起的法律法规。夫随妻的户口或妻随夫的户口,只是为了方便夫妻双方工作生活把双方户口迁移到一块的一个原因,并不是什么规定。女方可以把户口迁到男方户口,如果男方也是农村户口,应当在男方所在地分到一份地(现在的地也就没有了)。
  如果村里不给地,建议通过乡政府调解或申请仲裁,最好直接向法院起诉。

回答2:

浙江孙律师:

只要你的户口尚未迁出的,仍然属于该村的在册人口,仍然应当给予分配承包地。
很多农村基于固定思维,认为嫁出去就没土地,该说法是不正确的。

回答3:

只要你的户口尚未迁出的,仍然属于该村的在册人口,仍然应当给予分配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