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确如你所说的情况,则要搞清楚三方的法律关系;房主与包工头之间应是承包关系;雇工与包工头之间应是雇佣关系;房主与雇工不存在法律关系;
2、但是房主要是在选任承包方有过错的,也要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建议你收集能证明你在选任承包方过程中没有过错的证据来抗辩对方;
4、具体法律规定可以参考: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该分析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补充:
一是你朋友可以以不知道包工头没资质,或一直相信对方有资质,并举出相关证据来抗辩;
二是若做不到上述的抗辩,就要承担责任,但要举出减轻自身责任的证据来抗辩。如雇工自身有过错的证据;雇主有过错的证据等等;
三是赔偿比例,法院也会根据三方责任的大小了调解承担赔偿的比例,调解不成法院自行裁量就进行判决;
四是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雇工属于工伤,雇主要负全责,房主不负责任
如果包工头有用工资格,或者包工头签订建房合同时挂靠了又资质的公司的,你朋友不需要承担责任。
反之,如果包工头没有主体资格承建(即以个人名义),那你朋友在发包时具有过错,法律规定是你朋友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不分比例,意思是工人可以随意选择向你朋友或者向包工头索赔。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个案子你可以咬定与包工头签订了合同,约定发生伤亡事故由包工头完全承担,至于怎么判就看法院的了。连带责任就是受害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完全责任,至于包工头和房主之间谁出多少,只能双方协商了。其实法院很黑,很大程度上得看你给法官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