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非法营运,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车辆营运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租赁大巴!使用性,和小车租赁一样,要收钱的!租赁不是非法营运,租赁车要交税,不是交通部门收,而是工商局,!!
你自己都说你是租赁了,说白了就是别人给你们钱,你们就把车包给别人了!那就已经够成了以经营为目的的运输行为了啊!依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64条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处3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这个擅自的意思就是没有道路运输许可的车辆!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