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别判断:
(1)是合法债务,还是非法债务?如果是非法债务,比如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者一方参与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则不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是合法债务,则要看
(2)是否夫妻共同签字,共同签字一定属于共同债务;
(3)如果一方签字,另一方事后补签或事后追认,也属于共同债务;
(4)如果一方签字,且所负债务额度较小,亦属于夫妻公共债务。
(5)如果一方签字,且所附债务额度较大,超过夫妻日常所需,则债主必须举证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有举债的合意,否则只能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