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足三家投标人投标时
根据知《招标投标法》第28条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足三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停止开标,重新招标
2.
其实,重新招标的成本是很大的,因此是否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在不足三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采用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值得大家讨论。
3.
国际上,一般在考虑如下因道素后再做出是否回重新招标的决定:
①招标公告是否刊登在规定的媒体上;
②合同包是否过大或过小;
③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或准备投标文件的时间是否足够;
④招标文件是否存在歧视性或限制性条款;
⑤投标人的投标价是否严重偏离合同概算等。一般情况,无论有几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开标答总会如期进行,是否需要重新招标是在评估后做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