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的,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生前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约定,按照约定确认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被继承人死亡,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两次分割。先是分割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然后再对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在世的一方并不能独自占有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的分割顺序:
1、无夫妻共同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应平均分配。
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分配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也即是去世的一方可以获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2、无遗嘱的情况下,对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再按法定继承来分配。
死去一方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顺序来继承,一般为配偶、父母和子女。
举例说明:
假设夫妻共同财产100万,丈夫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分割?
1、无协议,妻子可以先分得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即50万。
2、剩下的50万属于丈夫的遗产,应当由妻子、丈夫的父母和夫妻的共同子女来共同享有。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并列关系,没有先后顺序,财产继承时应共同进行分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不存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四、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
1、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依然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性质不会发生改变。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比如女方佩戴的婚戒,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去世后,在世的一方并不能独自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先分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和去世一方的父母、子女共同分割剩下的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