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间范围:1912.1.1-1949.10.1
因哈尔滨市在民国期间管辖权及范围、名称变更较为复杂,故先备下如下注释:
滨江:
哈尔滨市旧称。原名滨江厅,位于松花江中游右岸,今属哈尔滨市境内。清末和中华民国时期设滨江县与滨江市,隶属吉林省管辖。
清末,1907年1月23日(清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十日),清廷批准,设置滨江厅,“专理华洋交涉”及“命盗案件”。滨江厅设于傅家店(后改为傅家甸,今属哈尔滨市道外区),就近隶属哈尔滨关道(即滨江关道)。
同年4月18日(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初六日),滨江厅江防同知到职“开篆任事”。后“因俄人不认”,又兼辖区较小,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奉旨将江防同知改为分防同知,改隶双城府。
后于1910年(清宣统二年)前后,相继将双城府、阿城县靠近滨江厅之沿江一些地方划归滨江厅,扩大了该厅管辖区域。
并因滨江厅地处哈尔滨,“中外环集,交涉日繁”,吉林巡抚陈昭常于1910年4月18日(清宣统二年三月初九日)奏请将双城府属滨江厅分防同知改为抚民同知,旋即照准,改隶吉林行省西北路道。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2日,改为滨江县。1914年6月,西北路道改为滨江道,滨江县归滨江道管辖。1929年2月,裁撤道区,改由吉林省直辖。同年5月1日,吉林省政府决定,设立滨江市政筹备处,划傅家甸、四家子、圈河、太平桥等地为滨江市辖区,脱离滨江县,为吉林省辖市。1933年7月1日,满洲国务会议决定,将滨江县及滨江市并入哈尔滨特别市。
滨江道:
1905年10月31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初四日),清廷批准,设置滨江关道(亦称哈尔滨关道),道署驻滨江,委杜学瀛试署滨江道,专办吉林、黑龙江两省交涉、稽征关税。翌年5月11日(清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启用“哈尔滨关道兼吉江交涉事宜关防”。
1909年9月25日(清宣统元年八月十二日),清廷批准,将滨江道改为吉林省西北路兵备道。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1月,将西北路兵备道改为西北路道,道员改称观察使。
1914年6月,按《各省所属道区域表》,将西北路道改为滨江道,观察使改称道尹,道尹公署驻滨江城。至1928年底,全道共辖8县。
1929年2月,按照东北政务委员会裁撤道区的决定,撤销滨江道,原道属各县由省直辖。
滨江道道尹为一道之行政长官,并设秘书长协助道尹工作。
滨江市:
在解放前有。现已改名哈尔滨市道外区,在黑龙江是历史悠久的老城区,地处哈尔滨市的中北部。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中东铁路建成后,沙俄强占哈埠铁路沿线地区,划归中东铁路局管辖。松花江自西而东横贯全境,将道外区分为南、北两部分。江北地区(含松浦、万宝镇、前进乡)为龙江将军辖。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清政府在傅家甸设立滨江厅,隶属于吉林省辖。1909年(清宣统元年)改为吉林省双城府管辖。
1920年黑龙江省省长公署在马家船口设立了马家船口市政局,同年2月改为松北市政局,1925年8月改称松浦市政处。江南傅甸(现道外区)为吉林将军辖。
1913年改称滨江县,1927年设市政筹备处,1929年5月建立滨江市,划傅家甸、四家子、圈河、太平桥为滨江市辖区。滨江县只管原县属农村部分。1932年日军侵占哈尔滨, 翌年将滨江市、松浦市并入哈尔滨市,同时分设东、西傅家区和松浦区。
东省特别区:
中华民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位于黑龙江、吉林两省里面,原为东清铁路附属地的区域。1896年与1898年,俄国透过《中俄密约》和《旅大租地条约》,取得在中国东北境内修筑与经营铁路的权利。中华民国成立后,北洋政府逐渐收回铁路附属地的管辖权。1920年3月中东铁路工人大罢工后,中国军队解除铁路沿线俄军武装,接管路务。10月31日北京政府收回司法权,颁布《东省特别区法院编制条例》,规定中东铁路附属地改称东省特别区。
1921年2月5日,成立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政管理局,掌管中东铁路沿线各地市政。
北满特别区:东北沦陷初期,伪满仍沿用东省特别区称谓,1933年7月1日改称“北满特别区”,管辖西起满洲里中经哈尔滨东到绥芬河,以及哈尔滨至长春原中东铁路沿线一带地方(不含哈尔滨市)。总面积1017.3平方公里,人口185295人。1935年12月,伪满决定废止北满特别区,将其原辖区域(除满洲里、海拉尔市外)分别划归邻接市、县、旗。1936年1月1日,北满特别区正式撤销。
哈尔滨特别市:即现在的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于1926年11月被东省特别行政区公署批准成立特别市。哈尔滨曾四次被称为“特别市”,前后时间共约15年。
第一次称哈尔滨特别市是在1926年11月。在此之前,哈尔滨市政大权一直由沙俄人组成的“哈尔滨自治公议会”控制。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以后,中国政府虽然逐步收回了中东铁路附属地的主权,设置东省特别区予以管辖,但当时俄国人“自治公议会”仍在哈尔滨非法行使权力。
1926年3月,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勒令封闭了哈尔滨“自治公议会”,宣布设立哈尔滨自治临委员会,并于11月1日正式成立了哈尔滨特别市自治会,选举张廷阁为会长,马延禧为副会长,组成参事会,吴子青等6人任参事,许永铭等6人为候补参事,在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内增设特别市市政局,储镇就任市政局局长(市长)。哈尔滨特别市的管辖范围为东省特别区辖境内的埠头区(今道里区)、新市街(今南岗区中心区域)。今哈尔滨市区的其他区域则分属于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吉林省滨江县和黑龙江省松浦市政局管辖。因此,哈尔滨特别市的行政区域较小,加之它又隶属于东省特别区,故被称为“小特别市”。这种管理体制一直沿续到伪满洲国建立。
第二次称哈尔滨特别市是在1933年6月。当时哈尔滨已沦陷。日本帝国主义傀儡政权伪满洲国建立后,伪国务院于1933年6月19日作出决定,将哈尔滨特别市市政局、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所辖哈尔滨市、吉林省滨江市政筹备处(由原滨江道改设)和黑龙江省松浦市政局辖区四合为一,并将吉林省滨江县(设于今道外区)全境、阿城县31屯和黑龙江省呼兰县10屯并入,成立新的哈尔滨特别市。7月1日,伪哈尔滨特别市公署正式成立,直属于伪国务院。是时,全市总面积已达930平方公里,故被称为“大哈尔滨”。1937年7月,哈尔滨特别市改为普通市,由滨江省管辖。
第三次称哈尔滨特别市是在1945年8月。当时,日本刚刚宣布投降,国民党为抢占东北,于8月31日以国民政府的名义发布划分东北行政区划的命令,将东北划分为9个省2个特别市,其中将哈尔滨定为特别市,由南京国民政府直接管辖。
1945年年底,国民党从前苏联红军手中接收了市政大权。1946年1月1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正式成立。4月25日,前苏联红军从哈尔滨撤离回国,国民党所派官员随之逃离哈尔滨市,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即告解体。
第四次称哈尔滨特别市是在1946年11月。当年4月28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民主联军松江军区部队解放哈尔滨。5月3日,哈尔滨市政府成立,由中共北满分局直接领导,后改由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刘成栋任市长。
11月18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通告,根据东北政委会指示,从即日起,哈尔滨市政府改为哈尔滨特别市,由东北政委会直接管辖。其后一直称哈尔滨特别市,直到1949年2月6日东北政委会决定,各特别市一律取消“特别”二字,仍归政委会直属。3月1日,哈尔滨特别市改为哈尔滨市,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改为哈尔滨市政府。4月下旬,又根据东北政委会命令,哈尔滨市政府改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这期间,饶斌任市长。不久,改由松江省管辖。
哈尔滨市历任行政长官
滨江关道
杜学瀛(1905年10月31日—1908年10月)道员
施肇基(1908年10月—1909年9月)道员
吉林省西北路分巡兵备道
施肇基(1909年9月—1910年10月)道员
于泗兴(1910年10月—1911年1月)
郭宗熙(1911年1月—1911年6月)
李家鳌(1911年6月—)
滨江厅江防同知
朱启泾(1907年3月—1908年1月)
何厚祺(1908年1月—1909年4月)
滨江厅分防同知
章绍洙(1909年4月—1911年1月)
林世瀚(1911年1月—)
哈尔滨自治公议会及其董事会
贝尔克(1908年3月—1910年10月)
迪诺夫斯基(1910年10月—1917年5月)
喀恩(1917年5月—1917年6月)
基辛科(1917年10月—1926年3月,1925年后专任董事会会长)
巴拉佐夫(1925年6月—1925年7月代理会长兼董事会会长)
金斯(1925年7月—1926年3月,专任会长)
吉林省西北路道、滨江道
李家鳌(1913年1月—1914年9月)
李鸿漠(1914年9月—1915年3月)
王树瀚(1915年3月—1916年3月)
李鸿漠(1916年3月—1917年11月) 施照常(1917年11月—1918年4月)
李家鳌(1918年4月—1919年1月)
付疆(1919年1月—1919年12月)
董士恩(1919年12月—1921年8月)
张寿增(1921年8月—1923年3月)
蔡运升(1923年3月—1929年2月)
滨江县知事公署、滨江县政府
黄世芬(1913年8月—1914年2月)
于芹(1914年2月—1915年8月)
张曾矩(1915年11月—1919年12月)
邓东山(1919年12月—1920年6月)
卢蕴生(1920年6月—1921年8月)
莫德惠(1921年8月—1923年12月)
张书翰(1923年12月—1925年5月)
谭书绅(1925年5月—1926年9月)
李科元(1926年9月—1932年2月)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
朱庆澜 1922年11月24日-
王树瀚
于冲汉 1925年-
张焕相
张景惠 1928年底-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下属警察总管理处,路警处和市政管理局。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
董士恩(1921年2月—1922年8月)
马忠骏(1922年8月—1925年9月)
储镇(1925年9月—1926年9月)
李绍庚(1926年9月—1927年10月)
储镇(1927年10月—1928年11月)
何玉芳(1928年11月—1931年)
松浦市政局(马家船口市政局、松北市政局、松浦市政管理处)
钟毓(1920年1月兼)
魏绍国(1920年8月—1921年7月)
于泗兴(1921年7月—1922年4月)
康焘(1922年4月—1923年1月)
于梦武(1923年1月—1923年7月)
赵延宸(1923年7月—1925年9月)
高云昆(1925年9月—1928年)
李逻(1928年—1929年)
赵桂安(1929年—1930年)
高云昆(1930年—1932年)
伪满政府哈尔滨特别市
鲍观澄(1932年—1932年8月)
吕荣寰(1932年8月—1934年11月)
施履本(1934年11月—1937年7月)
伪满政府哈尔滨市
韦焕章(1937年7月—1938年2月)
冯广民(1938年2月—1939年4月)赵震(1939年4月—1942年6月)
袁庆濂(1942年6月—1944年12月)
袁庆清(1944年12月—1945年8月)
苏军管制下的哈尔滨市政府
张廷阁(1945年8月25日—1946年1月1日)
国民政府哈尔滨特别市政府
杨绰庵(1946年1月1日—1946年5月3日)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正式建立人民政权,是全国解放最早的大城市。
刘成栋(1946.05-1948.01)
朱其文(1948.01-1948.10)
饶 斌(1948.10-19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