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职工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2024-12-21 2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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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是企业走向消灭的一个标志,如果职工的劳动保险问题得不到一次性的解决,在企业破产清算终结后,企业主体消失了,这个问题便将永远无法得到解决,这非常不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从保护职工权利的角度出发,清算组必须对破产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历史情况进行清查,向社会保险管理机关提供职工的工资表、劳动合同、历史缴款记录等有关证明文件,实事求是的计算职工每人应补足社会保险的具体数额,并及时与社会保险机关核对相关资料。

由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时常受到政策影响,有的还和当年当地人口的月平均工资挂钩,因此,掌握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并计算职工个人的应缴社会保险费,是清算组必须完成的一项繁琐而细致的工作。

在清算组与社会保险机关共同完成核对应缴社会保险数额的工作后,社会保险机关将为破产企业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核定单,清算组应按照核定单的要求及时将所欠的社会保险费补足。

回答2:

这个比较难说,如果公司破产有能力首先发工资,那应该按规定缴纳,没有的话,可以跟当地政府谈判缴纳最低水平的或者政府埋单帮员工缴纳。

不过企业是有义务先解决员工工资和社保养老保险这些的。

回答3:

破产企业职工从破产之日起转为灵活就业形式,缴费比例从单位的28%降为20%,需要个人到本地社保部门办理接续手续,以后每年自己去缴费

回答4:

回答5:

  公司倒闭,员工还 能办养老保险 。不过是以灵活就业方式 办理养老保险,之前缴纳的时间会 进行累计。

  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步骤:

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所属分局,签订银行代扣缴费协议,到工商银行任意网点办理代扣养老保险费银行卡开卡手续,再返回到街道或所属分局办理登记银行卡号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入本市企业。持身份证、劳动合同(单位介绍信)到参保区(县)养老保险分局办理。(每月18日至24日不能办理)
活就业人员本市户籍变更后迁移养老保险关系。持变更后的户口薄、身份证到参保区(县)养老保险分局办理。(每月18日至24日不能办理)
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入省内外市、省企业。持身份证、劳动合同(单位介绍信)或户口迁移证明到参保区(县)养老保险分局办理。(每月18日至24日不能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入省外企业、事业单位、户籍转出。持身份证、劳动合同(单位介绍信)或户口迁移证明到参保区(县)养老保险分局办理。(每月18日至24日不能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省内外市、省企业转入、省外转入。持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到市养老保险局个体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