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工作,分别按照什么方式缴纳个税?谢谢!

2025-01-06 05:21:5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按章纳税,公民的义务,应该自觉主动,一般按年核算比较准,下半年发的全额工资可以按情况在当年核算,也可以放在次年核算。

回答2:

你可以两份工作每月都缴纳个税,每年底在退税一次。

回答3:

缴税按照总收入来的

回答4: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根据上述规定,你在此年度三个月内要将两处收入合并后再向地税机关申报、有可能涉及到补交个人所得税。而且通过系统核查,将取得两处收入的情况摸的一清二楚,很多人都补交了个人所得税。仅供参考!

回答5:

如果是有关联关系的两份收入,就合并按工资。如果是兼职,兼职那份按照劳务报酬交税。

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7条之规定:纳税义务人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工资薪金所得)、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