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当然是可以了,因为从合同法条款规定。如果是在合同期内进行转岗。那都是可以得。但不能低于你的原工资。如果是他低于了。你可以不干。但你还可以要求他双倍补偿。
你们谈谈话,看看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