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计算公式?

2024-12-22 23:46:4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木材密度

木材基本密度
。基本密度是全
干材
重量
除以饱和
水分
时木材的
体积
为基本密度。它的物理意义是,单位
生材
体积或含水最大体积时,所含木材的
实质
重量。而绝
干密度
是木材经
人工干燥
,使
含水率
为零时的木材密度,为全干材密度或绝干密度。由于绝干材在
空气
中会很快地吸收水分而达到
平衡含水率
,其密度用的很少,只是科研比较时用到。绝干密度
=
绝干材重量/绝干材体积。
任一含水率状态下的木材,测出其重量和体积,就可计算出它的木材密度。由于木材重量易于测定,且比较准确,因此关健在于精确测定木材
试样
的体积。目前,木材密度的测定用
以下
四种方法。
(1)直接量测法
试样加工成
尺寸
为20×20×20mm的
标准
的立方体,相邻面要互相垂直。在试样各相对面的
中心线
位置划圈,用
螺旋
测微尺分别测出其
径向
、弦向和
顺纹
方向的尺寸,准确至0.01mm,用千分之一的天平称重,准确至0.001g。
气干密度
试样以
气干材
制作,测量气干尺寸后立即称气干重,然后放入
烘箱
,用
烘干法
测出试样的绝干重量。试样烘干后,可立即测出全干状态下体积。按有关
公式
计算气干密度和绝(全)干密度。木材气干密度、绝(全)干密度和木材的干缩性测定可采用同一试样。
(2)水银测容器法。此法适用于不规则试样体积的测定。但
管孔
较大的木材,水银易进入管孔而影响测定
精度

(3)排水法
利用水的密度为1,试样
入水
后排出水的重量,与试样体积
数值
相等的
原理
而设计的。
测定时,将烧杯
盛水
至适当深度放置于天平
托盘
上,把
金属
针浸入水下1~2厘米后,在天平的
另一端
放置
砝码
使之平衡。然后将金属针尖插固于已称重的试样上并浸入
水中
,再加砝码使之重新平衡。托盘上前、后两次
砝码重量
(g)之差,即为试样的体积(crn3)。操作时应注意试样不得与烧杯壁接触,并使金属针在两次平衡时的浸水深度相同。
该方法对
形状
不规则的试样适合,尤其适合测定饱水状态(生材或湿材)下试样的体积。测定气干材或全干材体积时,须在试样入水前涂以
石蜡
,操作应迅速,防止试样因吸水而影响精度。如用电子数字显示天平则更为方便。
(4)快速测定法
将试样制成2×2×20cm的
长方体
,要求试样平直、规整,上下两端面相互平行。把试样全长刻划区分成10等分,依次标记为0.1,0.2,0.3……0.9。然后将试样
标记
0.1的一端浸入盛有水的玻璃筒中,勿使其与量筒壁接触,此时在水面处的试样标记,就为该木材的密度。
测定气干试样密度时,应先对试样
表面
进行涂蜡,防水渗入木材内部。测定要迅速操作。
此法适于测定密度小于1的木材,虽较粗放,但可用于
林区
或木材加工现场。

回答2:

木材的体积通常以立方米或立方英尺来计算。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计算公式:
1. 木材体积公式:体积 = 长度 × 宽度 × 高度。
2. 木材条板的体积计算公式:体积 = 长度(米) × 宽度(米) × 厚度(米)。
3. 圆形木材(如原木)的体积计算公式:体积 = π × (直径的一半)^2 × 长度。
4. 木材科尔多(cords)是一种常用于衡量木材的单位,常用于堆叠的木头(如柴火)。一科尔多的木头的定义是4英尺高 × 4英尺宽 × 8英尺长的堆叠木块。所以一科尔多等于 128立方英尺。
请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计算公式。除此之外,由于木材在不同湿度条件下会发生收缩和膨胀,因此在精确计算木材体积时,还需要考虑木材的湿度因素。

回答3:

在GB4814-84《原木材积表》标准中规定的原木材积计算公式是:
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公式:
V=0.7854L(D+0.45L)0.2)2÷10000 ---- (5-17)
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公式:
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L)2(D-10)÷10000 --- (5-18)
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
V=0.8L(D+0.5L)2÷10000 --- (5-19)
以上三式中:V---原木材积(m3);
L---原木检尺长(m);
D---原木检尺径(cm)。
另外,检尺径4-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