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预告登记证明已经一年了,还有效吗?

2024-12-16 22: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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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效,预告登记的时效是在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间计算起90日内有效,在这90日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房屋转让的效力,开发商擅自将房屋卖给第三人也是无法为第三方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对方没有房产证就不能确定房屋归属。若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回答2:

肯定房子是你的,预告登记的作用就在此。预告登记的时效是在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间计算起3个月有效,在这三个月内,开发商即使擅自将房屋卖给别人也是无法为第三方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对方没有房产证就不能确定房屋归属,所以房子还在你控制之中。你应该在开发商办理完整栋楼的大产权证后及时要求开发商配合你办理产权证,如果开发商拒绝,你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预告证去房地产登记部门单方申请产权登记。如果过了三个月了,就失效了。你只能走司法途径。

回答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预告登记证明的有效期为预告登记之日起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起满一年。如果您已经在一年前取得了预告登记证明,并且至今仍未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则该证明已经过期失效。
因此,如果您想要继续推进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要重新进行预告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相关手续,以便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