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伤了人,我是全责,对方腿骨折,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了,不愿意出院协商,走司法程序会扣车么?

2024-11-24 05: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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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起诉到法院审理,减少纠纷。你和保险公司是共同被告。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回答2:

如果对方不愿意协商,那就让对方直接到法院起诉就是了。一般保险足够赔偿了。

回答3:

不是有保险吗,走保险让保险公司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