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不是遗嘱,应各自立遗嘱,人不是一起过世的看内容事项,是想把三块土地(注明哪里的土地)归xxx使用,使用期限到承包期满止,依法有村委会调整。14亩土地(注明哪里的土地)的使用权,在承包期内由曲大维使用止承包合同期满。立遗嘱人死亡后财产均由曲大维继承。遗嘱不需要他人签字,你这样叫分家析产
以后生活是二儿共同照顾吗,这迁到,大儿财产小,以后会说小弟分的多就应养的多,财产方面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