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意即用苦寒药治疗热证,而热不退,反见增重,这不是有余的热证,而是肾阴(真阴)不足的虚热,故治疗应滋阴补肾。因热病易致阴伤,逼津外泄而消烁阴津,是耗伤机体阴液,唐代王冰解释为:“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其意是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光火盛。迨至明代张景岳在《类经》中,作了较为全面而具体阐释,谓:“诸寒之而热者,谓以苦寒治热而热反增,非火之有余,乃真阴不足也,阴不足则阳有余而为热,故当取之于阴,谓不宜治
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的意思是,用寒凉药来治疗热性病
“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的意思是:**用寒药治疗热证,如果热势不减,就应当采用补阴的方法治疗**。这被认为是用苦寒之药治热证而热势不减的治法。王冰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即用滋阴降火法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