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2024-12-26 21: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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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以及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