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相关法律咨询!

2024-12-20 08:02:2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得阻挠(依法约定培训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依法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你的公司不给予你应有的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ps:合同里面规定的内容不合法,所以你再签合同的时候应该认真去读读其中的条款。
换一种情况,如果人家合同里面写了对你很不利但又合法的内容呢?
你还能指望法律帮你弥补你自己的错误吗?

回答2:

单位没有专项培训并且约定服务期的,试用期提前三天,劳动合同期间提前三十天辞职就可以。劳动合同必须工作满三个月属于违法的,条款无效
单位如果有拖欠工资、不交社保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随时辞职,不受时间限制。并且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不按实际工作日结算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37.38.47条

回答3:

问明白了细节以后申请劳动仲裁,口袋律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