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固定资产的取得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2025-03-09 11: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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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处置固定资产的取得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回答2:

处置固定资产取得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

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回答3:

在处置过程中不需要的单独计算,企业所得税是很据缴纳是根据企业所得计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成本费用税金-以前年度亏损+调增-调减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在计算所得时加入到收入总额里面。

回答4:

如果处置所得 减 资产净残值 > 0,为利得,大于部分缴纳;

否则,为损失,可以做清单申报扣除。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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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需要的
处置固定资产取得收入
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这笔收入要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