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
种姓制度以婆罗门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系、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达利特。
(2018·黄石)古代印度的一项制度规定:各个等级之间高低贵贱有别,下一等级的人没资格从事高等级的职业,不同等级的人不得通婚。这一制度是种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