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勒卡雷(John le Carré)是大卫·约翰·摩尔·康维尔(David John Moore Conwell)的笔名。那他为什么用这个笔名呢?
John Le Carré是法语,Carré是广场的意思。这笔名对应英语的John the Square。而美国英语中Square John是个俚语,常见于摩托黑帮和加拿大监狱,指信得住的某人,或者安分守法的人。
要是你明白,勒卡雷他本人在MI6的经历就是跟斯迈莱一样,是潜伏在东德境内管理和指挥自己的情报员和线人。他既要伪装成按步就班的外交官,又要经常联络自己的情报员,给予他们技术、经济和心理上的支持,你就清楚他取这个名字的深层含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