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因此,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不一致的,由当事人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可以的
只要当事人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就可以离婚的
结婚证和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样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需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履行相关变更和必要的换证手续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亲,号码不统一,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