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已亡父母继承财产。比如老同志的傻儿子死亡,其孙子可以代位继承。但是他儿子还在世,不存在代位继承问题。 我们国家是承认遗嘱的效力的,老同志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留给自己的孙子,但是注意,如果继承人缺乏生活来源应当为其保留维持生活的基本分额。就是说即使立遗嘱,也必须为其行为能力不完全的儿子留一定财产以维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