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希望对您有帮助!
换几家单位,如果这几家单位,都给我交了失业保险,而且你从来没领过失业金,那么你在领失业金时,是要累计计算的。但要注意在离职时,一定要拿到几样资料,以后办失业金时要用到。
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介绍信。
录用职工登记表。
养老保险停保单(转出通知单)。
每个地区可能要求不完全一致,这提供的是沈阳的资料,可供参考。
失业保险只有在连续6个月未就业的情况下去当地人社部门领取
失业保险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