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不详细,也不知你们的合同进展到什么地步了,如果只签了合同那没什么大意义,虽然可以打官司讨要公道,但没什么实际意义。如果签了合同备了案那就要对方去房产局与你签解除协议才能失效,对方不同意他以后也卖不出去这个房子了,不然你可以靠他合同欺诈。如果签了合同备了案并交了房款,契税等资金,房产证也已经拿给房产局了,房产局还把房产证让对方拿出去那是房产局工作失职,你可以先跟房产局勾通,不行就找政府出面协调。对方加价属无理取闹,最后可以去打官司解决的。
为什么不找中介公司呢,虽然要中介费,但是大家都要交押金,你反悔,拿他的押金也不错啊,
要及时提起诉讼,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