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已经注销,更换法人了,还想用原来的营业执照名,地址没改变,想知道原营

2024-12-28 07: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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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 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三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
也就是说,只要注销登记满一年以上,就可以使用原来的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