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上班骑电动车穿过马路时被公交车碰到,轻伤,住院半个月,现已出院,今天去交警大队调解,公交车

2024-12-16 05: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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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你母亲的误工费损失可以主张赔偿,跟是否退休无关

回答2:

假好你妈骑车走斑马线被撞好谈是其它路线就很麻烦了

回答3:

属于工伤和人身损害,可以获得双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