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快线香草味,您好,关于您所提问题,解答如下,仅供参考: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离退休工资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