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看《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1123预付账款”科目及“2202应付账款”科目:
1123企业(保险)从事保险业务预先支付的赔付款,可将“预付账款”科目改为1123预付赔付款”科目。
2202企业(保险)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可以单独设置“应付赔付款”科目。
至于存储保证金可参见“2241其他应付款”科目
:企业(保险)应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所以有关保证金的叙述是对的。
所以,此处叙述的都应该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中核算是不严谨的,绝对化了。
不是存出保证金,是存入保证金
保证金做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