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十万元无力偿还,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信用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相应刑期在5年以下。欠款本金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经发卡行两次催收仍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上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数额较大,且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利息,情节明显轻微的,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暂时不还,以后可以还清,只会产生利息和滞纳金。但如果本金透支超过1万元,银行仍不还款,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持卡人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拒绝归还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包括不计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由开证行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实施信用卡诈骗,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的;(二)使用无效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何判断信用卡诈骗罪
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诈骗的,主观上必须具有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和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客观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在实践中,一些信用卡持有者将他们的信用卡借给其他人,例如他们的亲戚和朋友。在表现形式上,用户也是冒用他人信用卡,但用户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经过持卡人认可的。这种行为虽然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但使用人主观上不以占有持卡人财物为目的,因此不具备信用卡诈骗罪的本质特征。
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准贷记卡。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但透支的部分自透支当天起计收利息,不享受免息期。准贷记卡兼具贷记卡和借记卡的部分功能,一般需要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使用时先存款后消费,存款计付利息。持卡人购物消费时可以在发卡行核定的额度内进行小额透支,但透支金额自透支之日起计息,欠款必须一次还清,一般没有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其基本功能是转账结算和购物消费。
备用金是企业拨付给企业内部用款单位或职工个人作为零星开支的备用款项。企业拨付的备用金,根据管理需要,可以采用一次性备用金或定额备用金制度,在“其他应收款一一备用金”明细账户中进行核算。备用金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