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规定请假的话必须有请假条吗?如果必须有的话,那对你就不利了,除非经理能站出来为你说话,承认他已经同意你的请假了。
新的劳动合同法有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视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你能举证在公司干了又一段时间就行了,比如你的工资条,或者公司往你卡上打的钱都可以做为证据。
一个多月的工资是请假后的这月份吗?如果是的话,还是要看你的请假是否能成立,请假成功的话就该发给你工资,不成功当然没了。
还有,公司无权扣押你的身份证,这是不合法的。
既然是以前的工资,就应该发还给你。经理承认准了你的假期,但又说你没假条,这不前后矛盾吗,意思很明显就是他不想帮你。按理来说既然他承认了,你再补个假条不就行了。他不想帮你,也只好自认了,你疏忽大意了,没办法。
表示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