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x(1%x缴费年限);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
法律依据:《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一条 定额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
5.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