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特许经营合同需要注意合同主体均需具有缔约能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合法;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以及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应当自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有如下特征:
1、特许人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2、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3、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4、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
5、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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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许经营权转让问题:1、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2、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二、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特许经营除了可以收取特许经营费,还可以收取保证金。
四、保密条款:特许人应与被特许人约定被特许人应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以及被特许人泄密时应承担的责任。
五、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问题: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不得强行要求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
六、特许人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问题:对于由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特许人对该产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七、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的义务: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者其他标志,不得将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相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不得将与特许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不得将与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门店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以上就是特许经营合同的注意事项,如果对于特许经营备案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一帜特许经营一帜连锁企业服务平台。